甲类OTC

吉民 麝香追风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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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用名称:麝香追风膏

商品编号:4014127

生产厂家: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注册号 :国药准字Z4402039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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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用名】麝香追风膏

【汉语拼音】SheXiangZhuiFengGao

【成份】人工麝香、独活、香加皮、海风藤、苏木、海桶皮、延胡索、生川乌、生草乌、威灵仙、血竭、木香、乳香、没药、乌药、红花、当归、熟地黄、地黄、麻黄、牛膝、薄荷脑、冰片、樟脑、桉油、肉桂油、丁香罗勒油、水杨酸甲酯。辅料为天然橡胶、松香、氧化锌、凡士林、羊毛脂。

【性状】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芳香。

【适应症】祛风散寒,活血止痛。用于风湿痛、关节痛、筋骨痛、神经痛、腰背酸痛、四肢麻木、扭伤、挫伤。

【用法用量】外用,贴患处。

【不良反应】偶见过敏反应。

【禁忌】孕妇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.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

2.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3.皮肤破溃处禁用。

4.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5.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,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
6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或出现局部红肿、疼痛、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
【有效期】36个月

【生产企业】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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