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类OTC

华芬 愈美颗粒

20.00 00 ¥22.00

通用名称:愈美颗粒

商品编号:3030092

生产厂家: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注册号 :国药准字H199900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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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商品名】华芬

【产品名称】愈美颗粒

【汉语拼音】YuMeiKeLi

【英文名】Guaifenesin And Dextromethorphan Hydrobromide Granules

【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、愈创木酚甘油醚0.1克。辅料为:倍他环糊精、枸橼酸、阿司帕坦、羟甲基纤维素钠、蔗糖、香精。
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性颗粒,气芳香,味甜。

【适应症】用于上呼吸道感染(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)、支气管炎等疾病引起的咳嗽、咳痰。
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包,一日3次。24小时不超过8包。

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:

【药理作用】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,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,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,长期服用无依赖性和耐受性;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,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,使痰液稀释,易于咳出。

【不良反应】可见头晕、头痛、嗜睡、易激动、嗳气、食欲缺乏、恶心、皮肤过敏等,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用药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;

2、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

3、抑郁症、消化道溃疡、痰量过多、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

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

5、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;

6、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;

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;

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;

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;

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;

11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
1、本品与抗抑郁药、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会产生不良反应,应避免合用。

2、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并用,因可增强对中枢的抑制作用。

3、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包装规格】聚酯/铝/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,3克/包,12包/盒。

【贮藏】密闭,凉暗处(避光并不超过20℃)保存。

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
【生产企业】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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