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类OTC

卢隆平牌眼药 麝珠明目滴眼液

37.00 00 ¥40.70

通用名称:麝珠明目滴眼液

商品编号:4020600

生产厂家:福建麝珠明眼药股份有限公司

注册号 :国药准字Z19990015

该药为OTC药,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或使用,药监查询

温馨提示:手机下单不方便,可点击下方电话咨询或在线咨询,一对一用药指导!

  • 100%正品保障
  • 药监认证
  • 药师服务

【商品名】卢隆平牌眼药

【通用名】麝珠明目滴眼液

【汉语拼音】SheZhuMingMuDiYanYe

【主要成分】珍珠(水飞)、麝香、冬虫夏草、石决明(煅)、黄连、黄柏、大黄、冰片、蛇胆汁、猪胆膏、炉甘石(煅)、紫苏叶、荆芥。

【性状】为淡黄色粉末,具特异香气,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。

【功能主治】消翳明目。用于老年性初、中期白内障;用于视疲劳,症见眼部疲倦、眼酸胀痛、眼干涩、视物模糊。

【用法用量】滴眼。取本品1支(0.3克)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,摇匀,即可滴眼,每次3滴(每滴1滴闭眼15分钟),1日2次。

【药理毒理】

临床前药理试验表明,本品具有抑制实验性白内障形成,降低水负荷引起的眼压升高的作用;具有提高组织对缺氧的耐受力、降低血清脂质过氧化物水平、降低平滑肌张力和消炎作用。体外对金黄色葡萄球菌、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;体外对单纯疱疹病毒和腺病毒有一定抑制作用。

【不良反应】偶见用药后,球结膜充血,轻度水肿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忌烟、酒刺激食物;

2、用药后有眼痒,眼睑皮肤潮红,结膜水肿者停用,并到医院就诊;

3、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检查;

4、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,立即停药,并对症治疗;

5、本品配成眼药水需在15天内用完;

6、配制使用时应防止污染。滴眼时要充分振摇,滴后旋紧瓶盖;

7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;

8、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;

9、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禁忌】尚不明确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尚不明确。
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尚不明确。

【贮藏】密闭,置阴凉干燥处。

【有效期】二年

【生产厂家】福建麝珠明眼药股份有限公司

相关资讯

>